FT-100D三工位普通型振實密度儀
FT-100D三工位普通型振實密度儀,又稱堆密度儀使用高精度進口傳動技術,保持三個工位同時工作時測試結果的一致性,準確性;廣泛用于各種金屬粉及其它稀有金屬粉、合金粉或金屬氧化物粉末,各種非金屬粉;如電池材料等;其它粉末:如土壤、染料、醫藥、農藥、磨料、涂料、食品添加劑、催化劑、水泥、河流泥沙等的粉體振實密度測試。為生產企業、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解決多品種和多規格試樣測試難題。振實密度儀粉體密度儀原理:符合ASTMB527、D4164、D4781、IDF134、ISO787-11、3953、8460、8967、9161、JISK5101-12-2、Z2512、MPIF46、USP<616>PartII、BSIB527、GB/T21354、5162
FT-100D 三工位普通型振實密度儀
FT-100D 三工位普通型振實密度儀技術規格:
1.試樣重量:≤500.00克;
2.試樣體積:≤500.00毫升;
3.振動次數:0~99999次(當設定為0次時結果輸出為“松裝密度”);
4.測試工位:3個
5.振動頻率: 0~300轉/分鐘(連續可調);
6.振動幅度:最大14mm,整數1-14mm可調;每組都可以單獨調整
7.重復性誤差:≤1%;
8.準確性誤差:≤1%;
9.輸入電源:交流220V(50Hz/60Hz)、40W。
10.多工位振實密度儀可以定制
瑞柯儀器還提供單工位,雙工位,多工位振實密度儀,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更多經濟型、實用型、高端機型及配套之粉末顆粒性狀分析儀器,歡迎您的咨詢,瑞柯儀器您身邊合作伙伴
FT-100DA三工位微電腦振實密度儀
FT-100DA 三工位微電腦型振實密度計使用高精度測速傳感器和先進微電腦技術,保持三個工位同時工作時測試結果的準確性和一致性,每組測試結果自動計算,并配備熱敏打印機,直接打印出試樣的體積、質量、密度、產品編號、儀器型號等相關數據;FT-100DA 雙工位微電腦型振實密度計廣泛用于各種金屬粉及稀有金屬粉、合金粉或金屬氧化物粉末,各種非金屬粉;如電池材料等;其它粉末:如土壤、染料、醫藥、農藥、磨料、涂料、食品添加劑、催化劑、水泥、河流泥沙等的粉體振實密度測試。為生產企業、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解決多品種和多規格試樣測試難題。振實密度儀粉體密度儀原理:符合ASTMB527、D4164、D4781、IDF134、ISO787-11、3953、8460、8967、9161、JISK5101-12-2、Z2512、MPIF46、USP<616>PartII、BSIB527、GB/T21354、5162
FT-100DA 三工位微電腦型振實密度計
技術規格:
1.試樣重量:≤500.00克;
2.試樣體積:≤500.00毫升;
3.振動次數:0~99999次(當設定為0次時結果輸出為“松裝密度”);
4.測試工位:3個
5.振動頻率: 0~300轉/分鐘(連續可調);
6.振動幅度:最大14mm,整數1-14mm可調;每組都可以單獨調整
7.重復性誤差:≤1%;
8.準確性誤差:≤1%;
9.輸入電源:交流220V(50Hz/60Hz)、40W。
10.測試結果:每組可以單獨自動計算和打印結果
11.其他多工位振實密度儀可以定制
瑞柯儀器還提供多種規格之產品,主要適用于粉末和顆粒行業,更多配套產品,請和我們保持聯系
FZS4-4經濟型振實密度測試儀
FZS4-4經濟型振實密度儀
FZS4-4經濟型振實密度測定儀升級版本,沖程和振動頻率升級為可調節,滿足多行業客戶對測試之要求。原型號為老客戶保留,以便服務;新客戶全部使用新型號,特殊要求除外.振實密度儀粉體密度儀原理:符合ASTMB527、D4164、D4781、IDF134、ISO787-11、3953、8460、8967、9161、JISK5101-12-2、Z2512、MPIF46、USP<616>PartII、BSIB527、GB/T21354、5162
制作要求該儀器系按國際標準ISO3953的要求制作,滿足GB/T 5162-2006(金屬粉末 振實密度的測定),并參照美國藥典獨立研發制造的粉體密度測試儀器,用于測量粉末的振實密度。符合USP(美國藥典)、BP (英國藥典)和EP(歐洲藥典)的規范要求,粉末經振實后,其密度的增大百分率是粉末多種性能的綜合體現,。該儀器是采用一種靠偏心輪的轉動使定向滑桿上下滑動,敲擊鉆座,使量筒內粉末逐漸被振實的裝置,主要用于各種形狀粉末振實密度的測定,對非金屬粉末也可借鑒使用。
FT4-4經濟型振實密度測定儀技術參數
1.振幅:最大14mm,整數1-14mm可調
2.振動頻率每分鐘0-300次可調
3.量筒:容積是100±1.0ml;25±0.5ml 各一個
4. 重復性誤差:≤1%;準確性誤差:≤1%;
5.輸入電源:交流220V(50Hz/60Hz)、40W。